我父母2年来陆续借款给舅舅开厂共计(45万),现他把资金全部套现花掉,名下没有任何房产银行资金,全部登记在她人名下。但是给我家写有一张借条,他的妻子需要承担相应义务吗?因为他家现有套房子,也是我家借款购买,但是因为是亲戚,借款是直接给现金并没有打借条,并且他先把钱给妻子买房后,只登记他妻子的名字,两人才登记结婚,所以房产上是不属于他的。但是开厂所借的45万是在两人结婚期间我舅舅跟我家借的,可以起诉并要求强制拍卖房子还款吗?如果这笔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那我舅娘现在跟我舅舅离婚,她还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吗? 急求你们的解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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